一、领取批复阶段
1、企業主管部門請示,或經企業主管部門簽字、蓋章認可的企業申請;
2、企業權力機構關於投資方提前終止合同、章程,任命清算委員會的決議;
3、企業情況說明,內容包括終止原因、債權債務情況等;
4、蓋有公司公章的企業原權力機構名單、清算委員會名單;
5、《企业员工劳动关系状况说明》;
6、企業終止前使用的合同(獨資企業免)、章程,包括歷次修正案(複印件2份);
7、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(資金未到位或未開展經營企業除外)(複印件2份);
8、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(正本及副本二);
9、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、營業執照(複印件各2份);
10、審批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認爲需要補充的其他材料;
二、领取注销回执阶段
11、由有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、並經企業權力機構簽字認可的清算報告。
注:以上材料一式二份,除特別註明外,均收取原件、複印件各一套。紙張請統一爲A4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提供上述材料,報區審批部門受理;
2、區審批部門對提交材料進行審覈,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,超過權限的項目提出初審意見,轉報市商務委審批;
3、企業應於批覆之日起15日內進入清算程序;
4、企業在清算結束後,應向審批部門上交由有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、並經企業權力機構簽字認可的清算報告,經審覈無異後,領取企業註銷回執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申報材料中有外文材料的,應提供正確的中文翻譯件;
2、文件签署请用钢笔或水笔。
責任編輯:admin